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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校外培训机构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前,应暂停招生和收费

  作为全国推进“双减”工作试点城市之一,广州再出实招,推动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理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日前,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我市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校外培训机构在完成非营利性机构登记前,应暂停招生及收费行为。对于举办者未选择非营利性法人登记,又不主动停止培训活动的机构,在规定时限内依法终止其办学资格。(羊城晚报)

  https://www.sohu.com/a/494572103_162758?scm=1007.40.0.0.0&spm=smpc.ch25.fd-news.16.16340096495917PM7M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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